恆春鎮代主席洪國榮 聲援反對OT案 〔記者葉永騫、許敏溶/綜合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公告將南灣經營權進行OT案, 引發南灣水上遊憩業者抗議, 昨天在當地民意代表帶領下拉白布條到墾管處抗議, 恆春鎮長葉明順、鎮民代表會主席洪國榮也到場聲援, 過程宛如電影「海角七號」的劇情。 「海角七號」劇中, 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痛批墾丁的山、海都BOT出去, 說出恆春人當地的痛, 結果現實版的「海角七號」再度上演, 墾管處準備把南灣的經營權OT出去, 引起當地人士痛批, 「又讓財團來當老闆,本地人只能為別人賺錢」, 昨發動上百人前往墾管處抗議。 一般所謂BOT(Build-Operate-Transfer) 案為民間投資興建並營運, 最後再移轉給政府;OT(Operate-Transfer) 案則為政府委託民間機構營運, 營運期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 沙灘海域招商 當地人抨讓財團當老闆 南灣因位於墾丁國家公園南面海灣而得名, 長達六百公尺的金黃色沙灘,是遊客最愛的景點。 南灣遊憩區OT案的範圍內容, 包括南灣停車場、沙灘、海域等整個地區, 得標業者等於取得南灣整個經營權, 時間為六年, 還可以再延長三年, 由於區域內目前仍有當地約一百五十家業者經營水上活動, 把沙灘和海域都委外管理, 業者生計受影響,才會引起強烈反彈。 恆春鎮民代表會主席洪國榮表示, 墾管處把沙灘也要OT出去, 造成財團得標,而當地業者經營得繳交二十五%的費用, 質疑是圖利財團, 結果還是消費者吃虧, 墾管處應協助輔導當地業者, 不應一味委外經營。鎮長葉明順指出, 墾管處突然就辦OT案,事前沒有舉辦公聽會向民眾說明, 而招標內容也有圖利財團之嫌。 墾管處副處長李登志說明,當地居民提出質疑, 認為不應把屬於公共財的沙灘納入OT內容, 他接受民眾看法, 因此,全案暫緩執行後,墾管處將會重新再研究。 營建署長葉世文也同意變更公告, 暫停招商作業,以符合程序正義。 環團:影響生態 不應採BOT或OT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指出, 國家公園範圍內不應出現水上摩托車等活動, 因此不同意任何BOT或OT案, 因將影響墾丁珊瑚礁生態。而公開招標前, 未看到主管單位提出任何生態評估報告, 凸顯政府想將燙手山芋丟給民間廠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11/78/1989i.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