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到恆春 尋找海角-樂團歌唱表演秀 一、活動目的:帶動國片觀光活動並本土風俗民情之美及呈現多 樣之藝術表演 二、主辦單位:恆春鎮公所 三、協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恆春鎮代表會、恆春鎮各里辦公 處、恆春鎮各社區發展協會、恆春鎮各社團 四、承辦單位:恆春鎮公所 五、 辦理地點:恆春鎮西門廣場 六、 辦理日期:自97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止每週六 (下午3:00~5:00) 七、 報名對象:一般社會大眾。 八、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2月3日止 九、 表演類型:海角七號相關人物或劇情之模仿歌唱比賽。 十、 報名名額:每場2組,表演30-40分鐘,採預約報名, 額滿為止。 十一、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提供表演舞台、音響設備及部份樂 器(如爵士鼓、鍵盤),並補助每隊車馬費用5000元。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由本所即時公告並通知各演出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