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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天空下的女孩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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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重建-房屋重建♫  

項 目

內 容

單 一 窗 口

重建貸款

一、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貸款額度最高為350萬元,償還年限20年,
  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5年,利率按中華
  郵政儲金2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
  為0.592%),本貸款不得與財團法人賑災基
  金會辦理之重建重購賑助重複申請。

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貸款額度最高150萬元,償還年限15年,寬
  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3年,利率按中華郵
  政儲金2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
  為0.592%)。

三、受理申請單位:
  土地銀行、華南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彰化銀
  行、臺灣銀行、第一銀行、高雄銀行、台灣中
  小企業銀行及全國各地農漁會信用部各縣市政
  府。

四、受理期間:
  9891日起至99831日止。

重建、重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諮詢專線:
02-21927171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
02-87712625

02-87712638

災區配合限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補助

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第7項規定補助:
一、補助對象:
 (一)依本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限制居住或
     限期強制遷居、遷村者:以中華民國98
    年87日於災區設有戶籍,且有居住
    事實者為限。

 (二)依本條例第20條第3項、第4項或第5
    規定徵收、撥用或協議價購土地,配合
    限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以符合
    本條例第20條第3項、第4項或第5項規
    定徵收、撥用或協議價購土地,配合限
    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為限。

二、本補助以戶為單位,額度如下:
 (一)房屋租金:戶內人口3口以下者,每月
    6千元;4口者,每月8千元;5口以上者
    ,每月1萬元。不超過2年。

 (二)購屋自備款:購屋貸款金額20%,最高
    不超過50萬元。(由財團法人賑災基金
    會核給;不足時,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支
    應)

 (三)購屋貸款利息補貼:
    1.貸款額度:由承貸金融機構勘驗後覈實
     決定,最高不超過350萬元。
    2.貸款額度貸款期限:最長20年;寬限
     期最長5年。
    3.優惠利率:
     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
     金機動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

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
02-87712625
02-87712635

天然災害災區
住宅修繕貸款

本貸款支用於災區民眾住宅重建或修繕等支出項目,每一申請人申貸額度最高200萬元,其中並得以20 萬元為限,購置日常生活必須配備,包括自用之傢俱、家電及交通工具等。

經建會財務處:
02-23165841
(上班時間)
0937-98697124 小時)

重建重購賑助

第一類:按每戶人數計算,每戶人數2人以下者,賑助40萬元;每戶人數3人以上者,賑助50萬元。

第二類:按每戶人數計算,每戶人數2人以下者,賑助20萬元;每戶人數3人以上者,賑助25 萬元。

(
限制條件:第一類:限低收入戶;第二類:限中低收入戶)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02-89127636
24 小時)
www.rel.org.tw

文章分類 : 八八水災關懷類
samp916於 2009/11/20 22:04:56發表 || 我要評分(0) || 回應(0)

hey~快登入Blog,給本文做個回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