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 根據歷史文獻的記載,花蓮縣舊稱奇萊,歷史發展可源於西元1622年,西班牙人佔領台灣北部至當時的花蓮地區開採砂金,到了沈葆楨來台後才始稱花蓮,漢人則至西元1851年才逐漸移入此地開墾,至十六股、三仙河、武暖、沙崙、十八圍等地區建立茅屋形成聚落、統稱復興庄,漸漸地漢人的聚落範圍擴散到各處;日據時代東渡花蓮的移民者逐漸增加,海濱處居民漸多成為『南濱仔』市街,公共建設相當完善有火車站、油庫、商店、屠宰場、發電廠和派出所等等,1912年後是中心也開始往東邊發展,成為舊新港,而之前鯉浪港則成為新港,都是花蓮市相當重要的發展區域。
民眾來到花蓮市旅遊,除了體驗花蓮這個音樂之都的藝術風格以外,還有許多旅遊景點供民眾參考,像是花蓮港、南濱夜市、南濱公園、慈濟文化園區、北濱公園、石雕博物館、美崙海濱公園、聖天宮、花蓮城隍廟、花蓮縣立文化中心和花蓮漁港休閒碼頭等等,也可順道前往品嘗曼波魚、扁食、各式麻糬、地瓜餅等等,讓您的花蓮旅遊有得玩又有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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