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1950年6月10日-),台灣宜蘭縣三星鄉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美麗島事件受刑人。民主進步黨籍。曾任中華民國國大代表、台北市社會局局長、高雄市社會局局長,中華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現任高雄市市長,為台灣首位女性直轄市市長(前任葉菊蘭為代理市長)。 陳菊在黨外時期即投身民主運動,成為當時少數女性冒險參政的典範之一。民主進步黨成立之後,每逢重大選舉,陳菊必然是擔任選舉造勢晚會的主持人,這也是除了行政院勞委會主委以外,大眾對她的最主要印象。 生平 1980年:因美麗島事件被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判處12年有期徒刑。 1994年:擔任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2000年5月20日:擔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乃民進黨執政以來任期最長的女性內閣部會首長。 2006年:獲得民進黨提名參選高雄市市長。 2006年12月09日:以1,114票險勝中國國民黨提名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當選高雄市市長。 2006年12月25日:就任市長。 2007年11月16日:高雄高分院宣判陳菊當選有效,續任市長。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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