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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98年 2. 填寫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郵寄到821高雄縣路竹鄉中山路1821號,資訊傳播系部落格大賽小組收,98年 3. 從報名日起,參賽者需於本單位指定之伺服器,建立部落格,主要撰寫內容必需與上述地方特色文化有關之圖文或影音內容二十篇以上 。
說明: 1. 可組團隊參賽,每組最多五人,但一經報名不得修改。 2. 參賽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並為未發表過或參賽之作品,如有違反,將註銷其資格。 3. 參加比賽之作品經錄取後,主辦單位將有公開其部落格作為宣導之權利。 4. 得獎者可能需配合參加電視台及成果記者會等節目,屆時將由主辦單位安排。 5. 本活動之部落格http://www.dic.kyu.edu.tw 提供相關最新訊息公佈及歡迎反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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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高苑科技大學 資訊傳播系 |